浅谈POS机刷卡套现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认定
信用卡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简单的信贷服务。随着信用卡的普及,出现了利用POS机刷卡套现“以卡养卡”的现象。那么,在检察机关办案中,究竟该如何认定使用POS机套现为非法经营罪呢? 襄阳pos机办理公司,盖州POS机办理流程,古交办理pos机,如何专业办理pos机,弥勒市办理pos机,pos机办理安全查询,驻马店POS机办理,工行移动pos机办理,办理汇付天下pos机,银行pos机个人办理,商户pos机办理流程,济南pos机办理流程,pos机网上办理安全,办理pos机准备资料,移动pos机咋办理,银行办理pos机 税收,买pos机正轨办理,封顶手机pos机办理,河南pos机办理黄页,办理深圳餐饮pos机,咸阳个人办理POS机,手机银行办理pos机,专业办理国外pos机,网络办理pos机违法,青岛办理pos机个人,东营西城pos机办理,大冶办理pos机代理,办理怎么用pos机,威海pos机业务办理,pos机值得办理吗,拉萨个人pos机办理,智能盛pos机办理,吴中办理pos机,胶南pos机办理加盟,南昌pos机办理电话,老黄岛pos机办理,济南pos机办理条件,pos收款机办理,沙井pos机办理,无锡办理刷卡pos机,重庆长寿POS机办理 有这样一个案例。杨某购买了一台POS机,并通过POS机先后从本人及其妻子持有的信用卡内套取现金累计300余万元。最后,公安机关以杨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其立案侦查。 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对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使用POS机套取现金需要达到情节严重才应依照《刑法》进行处罚。根据自2022年5月15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一条(二)第4点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综合以上规定来看,公安机关以杨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在对本案的定性分析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杨某不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另一种观点认为,杨某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 认为杨某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主要基于以下几点,首先,杨某行为的目的不在于营利,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主客观要件;其次,从“以卡养卡”现象滋生的根源分析,银行也有怠于监管的责任,将全部责任归于套取现金的杨某是有失公允的;再次,杨某的行为对银行的实际资金损失风险很小,甚至没有风险,社会危害性不明显;最后,侦查机关以杨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并非错案,只是争议较大。有争议的,按照存疑不认定为构成犯罪才是正确的做法。 认为杨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基于以下几点,首先,杨某客观上实施了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使用POS机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且达到情节严重以上的立案标准;其次,杨某在未发生真实商品交易的情况下变相将信用卡的授信额度转化为现金,从而使金融机构资金置于高度风险之中,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最后,杨某的行为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