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淮南警方公布了一起利用POS机收取押金和转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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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方披露,近日,淮南田家庵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工作中发现:

胡某是淮南一家公司POS机的销售经理,为了推销自己的POS机,他利用部分企业老板资金周转期间急需办理高额信用卡的心理,通过“私人定制”在网上联系上线,从某APP上批量爬取特定区域企业老板的手机号。

再通过AI智能语音电话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联系企业老板,筛选出有意向办理高额信用卡的用户,并登记企业老板信息和预约上门办理时间。

随后胡某电话联系有意向办理高额信用卡老板,让老板误认为其有银行背景,有能力帮助办理高额信用卡,并借机推销自己POS机。通过收取POS机押金和再次转卖公民个人信息,短短半年内,胡某非法获利1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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