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农业银行发布“关于五倍积分包活动下线的公告”。
公告显示,将于2024年8月1日下线五倍积分包活动,2024年7月1日起不再支持订购五倍积分包活动;前期选择自动续约的客户,2024年7月1日为最后一次扣款,2024年7月1日至7月31日仍可享受微信支付五倍积分权益,2024年8月1日将自动解约,不再扣款,8月1日起不再享受微信支付五倍积分权益。
据了解,5倍积分包是农业银行推出的一项优惠活动,可以算得上农行信用卡持卡人所必购的服务之一,通过订购该服务,农行持卡人可以在使用农业银行信用卡进行微信支付快捷消费时享受5倍积分权益。这个权益包括本身交易获得的积分以及享受该权益所获得的赠送积分,每月每位客户最高可获得5万赠送积分。
订购该服务的费用为每月10元,每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到期会自动续约。
农行的5倍积分包是农业银行为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旨在提升持卡人的消费体验和积分回报。此次突然下线,对于持卡人来说实在是非常可惜。
此外,同日,农业银行还发布“关于修订《个人客户积分奖励计划条款及细则》的公告”。新规则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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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内容为积分累计规则和积分兑换规则。
此次变更主要增加了持卡人使用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的部分刷卡、部分银联二维码、部分闪付交易可累计积分。此外,农行还表示将不定期开展活动,对持卡人使用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在财付通、支付宝等快捷支付渠道的交易给予积分奖励。
积分累计规则
持卡人于下列指定类型商户(以商户类别码为准)完成的消费,单笔最多累计300积分,同一账户每月最多累计3000积分。详见下表:
注:所列商户类别码及名称参考中国银联相关规范并随之调整。
3、持卡人使用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的部分刷卡、部分银联二维码、部分闪付交易可累计积分。我行将不定期开展活动,对持卡人使用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在财付通、支付宝等快捷支付渠道的交易给予积分奖励,具体以活动实际开展情况为准,持卡人通过参与活动所获得的积分仍受本细则约束。
下列项目不予累计积分:
(1)银行卡年费、利息及违约金、手续费及其他各类依据《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收取的费用等。
(2)银行卡持卡人在特殊类型商户完成的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类及批发类禁止消费领域,各种机动车、航空器及其零配件销售、租赁与维修、燃油销售、自动售油机、公共事业、政府服务、纳税、代扣代缴、慈善及社会公益、医疗机构、学校、儿童保育、农业服务、承包服务、园艺、电器零件与设备、供暖、清洁、直销、高速通行费等类的商户消费、以及零星商户。
值得注意的是,农业银行对于线下消费还是比较友善的,黑名单中的商户仅4000来个。
(3)信用卡预借现金、透支取现等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农行的积分规则中强调,我行认定为套现、欺诈等非真实的交易(包括由于商户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安装刷卡POS机,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累计了积分),我行将扣除原先通过此笔交易取得的积分。在扣除时若积分余额不足,则将在原交易所属账户中产生负数积分。出现负数积分后,持卡人需通过本账户消费累计积分予以冲减。积分余额为负数的账户不允许销户。
持卡人涉嫌利用非真实交易获取积分,我行有权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费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材料,以查实交易真实性;如持卡人无法提交相关材料,我行有权不予兑付。一旦查实持卡人为非真实交易获取积分兑换套利的,我行除采取积分冻结、清零、卡片冻结、销卡等措施外,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如前述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我行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持卡人将信用卡资金用于偿还贷款(含信用卡欠款)、购房、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货、理财、分红型保险)、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或流入政策限制或禁止性领域,所累计的积分,我行有权进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