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中信银行接到两张千万级罚单,合计被罚没超3200万。

6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显示,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因 ” 擅自提供对外担保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行为 ” 等违法事实,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依据相关法规,决定对该分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0.44 万元,处罚款人民币 1175 万元。

6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汇罚〔2023〕12 号)显示,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没收该行违法所得2070元人民币,并处40万元人民币罚款。

也就是说,仅六月份一周之内,中信银行两家分行已经合计被罚没 3285.44 万元。

此外,今年6月份,除了千万级罚单,中信银行还被银保监局处罚。

6月2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因 ” 预售资金监管不审慎、按揭贷款发放不合规 ” 等违法事实,被宁波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合计罚款人民币 60 万元。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

(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
(四)违反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的;
(五)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的。

更多相关文章